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 选择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从事项目代理、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业务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实行定点采购,由相关部门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库。中介机构服务库分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库、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库等。
第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监管部门)对参加黄山市中介机构服务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管理。
第五条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中的国有投资和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从中介机构服务库中选择中介机构;其他类项目由项目业主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
第六条 考核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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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灰坠檀右等嗽迸浔?、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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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页槿?、开评标现场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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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撸┒灾室?、举报、信访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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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管部门在管理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并向市公共资源局反馈的,其结果作为对中介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
项目业主应积极参与对中介机构的评价,评价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表现、文件编制质量、履约效果以及服务水平等。评价结果作为对中介机构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考核采取日??己?、项目评价和结果验证等方式。每月汇总一次考核情况。记分分为扣分和加分,分值逐月累加。项目业主于项目交易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评价并向公共资源监管部门反馈,发现违规违法的及时反馈。
第八条 市公共资源监管部门按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内容、规范要求及记分标准》,在考核时限内及时填写考核记分表,被考核人拒绝确认的,应在备注处说明原因。统计日??己思欠趾椭鹪禄阕芾奂萍欠?。对达到一定分值的,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ㄒ唬┤粘?己说贝慰鄯执锏? (含)分,责令其提出整改方案;
?。ǘ┤粘?己说贝慰鄯执锏?(含)分,约谈其负责人并给予警告;
?。ㄈ┤粘?己说贝慰鄯执锏?0(含)分,暂停5次抽取资格;
?。ㄋ模┤粘?己死奂瓶鄯执锏?0(含)分的,暂停5次抽取资格;
上述第(三)、(四)款情形出现后,其中介机构考核记分归零。
第九条 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共资源监督部门依据规定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认定,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ㄒ唬┪拮手驶虺阶手试市矸段Э挂滴?,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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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承接的业务转让给他人的;
?。ㄈ┰谒峁┲薪椋ǚ瘢┑慕灰紫钅恐芯罕昊蛘叽硗侗?,为所服务的交易项目的竞争主体提供咨询的;
?。ㄋ模┮婪ㄓΦ北赴?、审查的文件,不按照规定履行备案、审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
?。ㄎ澹┯κ褂枚词褂没蛏米孕薷慕灰孜募痉段谋?,造成不良影响的;
?。┓⒊龅慕灰孜募飨晕シ捶?、法规规定或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ㄆ撸┙灰坠?、答疑、交易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等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明显疏漏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ò耍┮蛑薪榛乖虻贾挛薹ń灰?、评审,严重影响交易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ň牛┰诮灰字杏惺Ч蚴?、失职、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ㄊ┯胂钅康ノ换蚓赫魈逑嗷ゴ?,参与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陪标的;
?。ㄊ唬┚芫邮芑蛘咦枘庸沧试醇喙懿棵藕拖喙匦姓捶ú棵沤屑喽郊觳?,造成不良影响的;
?。ㄊ┩馐≈薪榛刮丛谖沂∈〖缎幸抵鞴懿棵疟赴富虺霰赴赣行诳挂滴?,造成不良影响的;
?。ㄊ┲薪榛沟淖手?、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
?。ㄊ模┍谎≡竦闹薪榛共辉柑峁┓?、不与项目单位签订中介合同、未按签订的合同要求办理的且拒不接受改正的;
?。ㄊ澹┢渌シ垂娑ɑ蛉怕医灰资谐≈刃?,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依据行业规定应当记录的不良行为;
第十条 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内容、规范要求及记分标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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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有效制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ㄋ模┙灰紫钅拷崾?,其整个交易过程均未出现澄清、修改、答疑质疑、异议、投诉、扣分等行为的;
?。ㄎ澹┰谙钅拷灰?、实施过程中被相关监管部门或被市公共资源部门表彰、通报表扬的。
第十一条 市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内容、规范要求及记分标准》集体研究后决定中介机构业务服务行为加分或扣分。
第十二条 每月累计记分和每一年度累计记分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予以公告。每一年度考核累计记分结果不带入下一考核年度。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黄山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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